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7日作出(2025)粤0112清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轻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广州华纶纺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26年1月6日作出(2025)粤0112强清10号决定书,指定广州金股企业清算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华纶纺织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为高鹏。现清算组公告如下:
一、华纶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华纶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华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承担移交账册、资产等法定义务;怠于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西座805室;联系人:李开武,。
电话:400-123-4567
传 真:+86-123-4567
手 机:13800000000
邮 箱:admin@eyoucms.com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